日前,昆明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与经纪协会召开“加强房地产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中介行业自律规范推行会”。会上,发布了新制定的《昆明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从业人员自律规范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所有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都将实名录入或登记,持卡上岗。
协会还将针对已录入会员单位门店,统一制作并发放《昆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示牌——中介行业收费标准》,用于门店公示。新的中介行业收费标准,明确了所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最高收费标准。其中,二手房为买方承担成交价的2%、卖方承担1%;房屋租赁中介费最多为一个月租金,由出租承租双方协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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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0
201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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