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申请公积金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是很多合肥二手房买房人关心的问题。合肥住房公积金存缴、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合肥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最新政策。365二手房网为您详解2014合肥二手房最新公积金攻略。
编者按:合肥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有哪些?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合肥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是多少?合肥公积金二次房贷申请条件有哪些?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抵押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等。365二手房网为您详解2014合肥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攻略。
1.合肥住房公积金的存缴对象及存缴比例
根据2014年的合肥市、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无论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外商、港澳台商企业还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5%—20%,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在范围内自行决定。
2014年合肥市、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称,依据相关数据,2013年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7702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4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57702/12×3),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260元(2013年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2014年合肥市公积金调整新标准计算,2014年度合肥公积金缴存额最高为5770元(去年为5280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63元(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从今年7月1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
2、合肥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条件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详见(合肥住房公积金的存缴条件)
3、单位办理合肥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审核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
服务网点 |
受理业务范围 |
网点地址 |
办理时间 |
公交线路 |
联系电话 |
花园街营业部服务点 |
可受理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
花园街79号群艺巷内 |
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1:30)半天办理提取业务 |
117、129、5、4、14、121等 |
62669708 |
政务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点 |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
东流路1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129、166、18到市政务办公区东站 |
63538896 |
东区铁路分中心服务点 |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公积金个人办卡申请、提前还款、业务咨询;与工行城建支行、建行三孝口支行、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121、127到七里塘镇站 |
62126755 |
经开区管委会服务点 |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
翡翠路398号,管委会大楼B座一层 |
周四(9:00-17:00) |
20、126、149、150、226到翡翠路口 |
63886191 |
建行三孝口支行服务点 |
可受理与建行三孝口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补缴、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
建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二楼(金寨路326号原合肥师范北侧)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冬季2:30-5:30;夏季3:00-6:00) |
1、122、133、166到廻龙桥站 |
62826707 |
徽行长江路支行服务点 |
可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限转账方式为个人住房公积金卡);与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有按揭签约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首付款缴存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徽商银行专户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前还款、业务咨询 |
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一楼(长江中路90号黄山大厦对面)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4、14、117到四牌楼站;129到商之都站 |
62696771 |
肥东县管理部 |
可受理肥东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中路16号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38路到徽商银行站 |
67721139 67712639 |
肥西县管理部 |
可受理肥西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
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41号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30路到青年路站 |
68830789 68835776 |
长丰县管理部 |
可受理长丰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
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南段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2路到县直幼儿园站 |
66678108 66683617 |
庐江县管理部 |
可受理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 |
庐城镇文明北路翠绿园小区办公楼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5路到翠绿园站 |
87999255 87321255 |
4、合肥住房公积金存缴细则
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职工工资总额。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合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第十四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五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住房公积金专户,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按管理中心核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少缴的应当补足。多缴的部分由单位和职工本人申请、受委托银行确认、管理中心审核后,由单位办理提取手续,划回缴存单位。
第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4月至6月进行调整。缴存基数的调整方案由管理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管委会批准,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详见(合肥住房公积金存缴细则)
5、合肥住房公积金存缴流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详见(合肥住房公积金存缴流程)(365合肥二手房网 韦晓报)返回二手房首页
201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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