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10月起,合肥市民在存量房交易中,会将购房资金转入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银行的专用账户,并在完成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后,由托管银行将购房资金划转给卖方。
本月初,《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一旦施行,今后托管资金在托管账户滞留期间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挂牌利率结息,利息和本金一并划转。这意味买方的托管资金存入账户后将有利息收益。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该《意见稿》已邀请相关专家,完成了对条款的可操作性、服务机制、科学性的评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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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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