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线·365地产家居网 消息 近日,合肥市近40家合肥房地产估价机构成立房地产估价协会,合肥将建立房产估价备案制。据合肥二手房业内人士介绍,在合肥二手房交易中有两种情况需要进行房价评估,而房价评估也早有收费标准。 [>>>合肥将建立房产估价报告备案制 估价收费戴上“金箍”]
二手房贷款时需要评估
“贷款时为什么还要被收几千块钱的费用?二手房交易中有这些费用吗?”近日,网友宋先生致电365合肥二手房咨询贷款相关费用问题。
365合肥二手房网从资深中介人士处了解到,在合肥,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两种情况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
“一种是普通住宅需要贷款时,另外一种是商业用房,因为房产价值评估标准不明,所以也是需要评估的”,宏盛地产权证部经理李杨表示。
明大房产权证部经理徐其宝表示,“在合肥二手房交易中,对二手房的价值进行评估,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如果不贷款,那么在缴税时,地税局会有一个参考价,就是以前的核价,价格标准主要来源于上一季度小区的实际成交价格,每季度调整一次。”
3‰评估费 中介代收常被误解
“中介并没有评估房价的资质,在合肥这边房价评估一般是由房产局指定的具有评估资质的12家评估所来进行,对于需要贷款的二手房交易,银行也会选择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李扬表示。
对于网友质疑的评估费收费标准,365合肥二手房网了解到,物价局对于房屋评估早就有收费标准,一般按照3‰的标准来征收。
“我们在做二手房贷款时,有时候代收评估费,但那是评估所跟银行收的,很多人不能理解,而在商业用房时,一定要进行房价评估时,很多人其实都能理解”,徐其宝表示。
365合肥二手房网走访合肥各大中介时了解到,在二手房交易中,不少关于评估费的投诉。“我们有时候在二手房交易时,代收的评估费,很多人都不能理解,银行在做贷款时,肯定要评估房产的实际价值,肯定会有房价评估费的产生。”怀宁路某中介经理表示。
房产评估价“就高不就低”原则
据了解,二手房交易中,房屋到底价值几何不是房主或买家说了算,自2011年6月1日起,合肥二手房交易实行一房一价。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办法]
2011年6月1日,合肥市财政局、房产局、物价局、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合肥市存量住房及附属设施交易计税基准价格》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多层、高层、别墅、及其他住房类型的房屋进行不同的核价办法,实现真正的一房一价。
“地税局在2012年的一季度之后不再公布上一季度小区的实际成交价格,但在核价时,一般执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评估的价格与地税局的价格中,选取价格较高的。商业用房则需要由评估所的专业人士通过实地勘探,并综合购买时的成交价来进行估计”,李杨表示。(365合肥二手房网 张炎)返回二手房首页
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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