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合肥二手房交易税应该谁交?365合肥二手房网为您详细解答,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税、契税、交易登记费、过户手续费、土地增值税(非住宅)、印花税(非住宅)等10余种税费。
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和个税,买方购房则需要交契税;如果是非住宅交易,卖方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二手房交易办理过户,需要交登记费和过户费;此外,二手房交易时需要办公证的,则需要交这笔费用。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中,住宅和非住宅的有所不同,具体内容如下:
交易税费 |
交易费用 |
|
住宅 |
营业税、个税(卖方缴纳);契税(买方缴纳) |
交易登记费、过户费、公证费(办理公证缴纳)、中介费 |
非住宅 |
营业税、个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卖方缴纳);契税(买方缴纳) |
交易登记费、过户费、公证费(办理公证缴纳)、中介费 |
详见(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怎么交?)
合肥二手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明细
营业税(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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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年 |
不满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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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 |
可免交 |
全额的5.55% |
非普通住宅 |
差额的5.55% |
全额的5.55% |
个人所得税(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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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五年 |
不满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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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 |
且家庭唯一住房可免 |
差额的20%或全额的1% |
非普通住宅 |
转让所得差额的20% |
转让所得差额的20% |
营业税:原则上卖方承担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6%(营业税为5.55%)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普通住宅,满五年,免交营业税;不满五年,按照房屋总价的5.55%征收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满五年,按照差额的5.55%征收营业税;不满五年的,按照房屋总价的5.55%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卖方承担
不满五年或者不为房主唯一住宅的
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者房屋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转让差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产证满五年且为房主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合肥二手房契税明细
契税(买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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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且90平米以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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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且90-144平米(含90平方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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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144平米以上(含144平方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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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首次购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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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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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卖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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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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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50% |
免征 |
增值部分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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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增值<100% |
免征 |
增值部分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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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增值<200% |
免征 |
增值部分的50% |
|
200%≤增值 |
免征 |
增值部分的60% |
契税:原则上买方承担
普通住宅:首次购房且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按房屋总价的1%征收,首次购房且房屋面积在90—144平米的(包含90、不包含144),按房屋总价的2%征收,首次购房且房屋面积144平米以上的(包含144),按房屋总价的4%征收。
非首次购房的:按照房屋总价的4%征收
合肥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明细
土地增值税:原则上卖方承担
普通住宅:免征
非普通住宅: 按增值部分征收,增值50%以下的按30%征收,增值50%—100%的按40%征收,增值100%到200%的按50%征收,增值200%以上的按60%征收。
合肥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
交易费用(双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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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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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双方交) |
建筑面积4元/平米 |
总价X o.8% |
房产产权登记费(买房交) |
50元/户 |
550元/套 |
土地证工本费(买房交) |
40元 |
无 |
档案管理费(调取时交) |
40元/次 |
无 |
印花税 |
无 |
1‰+5元 |
交易手续费:原则上买卖双方承担
普通住宅:
过户费(双方交):按房屋建筑面积4元/平方米征收
房屋产权登记费(买方交):50元/人
土地证工本费(买方交):40元
档案管理费(买房交):40元/次(调取才收)
非普通住宅:
手续费:总价X 0.8%
登记费:550元/套
印花税:千分之一加五元
合肥二手房中介费明细
合肥存量房买卖(二手房)代理费市场参考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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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备注 |
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代理费 |
房地产政策、法规咨询 |
成交价总额0.8%—1.6%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需求登记、媒体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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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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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看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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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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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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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办理服务费 |
签订《合肥市存量房买 卖合同》 |
成交价总额0.5%—1%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代办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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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土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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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银行贷款、解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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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费 |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的才可评估 |
评估总价的0.4%(双方可协商)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房地产咨询费 |
出具报告书 |
200元—300元(双方可协商) |
交易双方 |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合肥二手房租赁交易中介费
房屋租赁代理服务费:无论租赁期限长短,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 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一个月租金的 20%—30%一次性计收。中介机构应提供信息发布、房屋勘察、陪同看房、协助签约、费用结算等服务。租赁代理服务费原则上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在哪交?交税地址及电话)(365合肥二手房网 韦晓报)返回二手房首页
2014-06-20
2014-01-25
20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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